马尼拉市政府宣布实施严格限令,禁止在政府机构、商场及所有公共场所佩戴遮盖面部的头饰,除非出于必要原因。
被禁物品包括:头盔、口罩、巴拉克拉瓦帽、连帽衫、帽子、有色面罩等。
条例规定:
• 骑手和乘客在公共区域下车停留、维修摩托车、购物等情境中 不可佩戴头盔。
• 若 拒绝配合摘除,执法者可当场处罚。
• 罚则从 1,000 至 5,000 比索不等,屡犯者可被判 最高 15 天监禁,并可能吊销驾照。
例外情况:
• 公共卫生紧急状况需戴口罩
• 骑车途中与因红灯暂时停车
• 执法人员执行任务
• 患病需佩戴者
• 宗教头饰
马尼拉官方强调,此举旨在提升公共安全、减少犯罪者以遮脸道具规避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