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公共工程与运输部发言人潘林表示,当局已要求所有使用改装、伪造或不符合规定车牌的车辆立即停止上路,并尽快拆除违规车牌,依法办理车辆重新登记手续,恢复使用符合标准的合法车牌。
潘林指出,近期执法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仍有部分车辆使用未经批准改装、伪造或未依规定登记的车牌,相关行为不仅违反技术规范及交通法规,也对交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他强调,政府将持续加强执法与整治工作,所有违规车主应尽快完成整改及合法登记程序。对于拒不配合或继续使用非法车牌者,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柬埔寨《刑法》相关规定,伪造汽车及摩托车车牌被视为“伪造公共文件”行为,而使用伪造车牌则可依《刑法》第630条“使用伪造公共文件罪”论处。违法者最高可面临2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400万至1000万瑞尔(约1000至2500美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