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2日,泰国中央调查局(CIB)经济犯罪打击警察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功侦破一起利用“挂名股东(Nominee)”非法持有房地产案件。警方先后搜查20个目标地点,并重点检查位于帕塔纳干路(Pattanakarn)及曼谷体育大道(Krungthep Kreetha)附近高档住宅区的多处豪宅,查获大量涉案证据。
警方表示,此案最初由泰国商业发展厅(DBD)提供线索,并接获当地居民投诉,反映大量中国籍人士入住当地高档住宅区,对周边社区生活造成影响。经深入调查,警方发现有人通过设立空壳公司,规避外国人在泰国不得直接持有房地产的法律限制,借此大量购置高价值住宅。
调查结果显示,皮亚努(Piyanuch)及其母亲萨空(Sakorn)名义上担任多家公司的股东及董事,但警方认定,两人仅负责提供身份,真正出资并实际操控相关公司的幕后主使为中国籍男子邓豪(Hao Deng,音译)。
警方查明,该团伙共注册成立33家公司,并利用这些公司持有33栋高档住宅,总价值约12.75亿泰铢(约合2.8亿元人民币),所有购房资金均由邓豪提供,相关房产的实际控制权亦掌握在其手中。
行动期间,警方查获大量关键证据,包括3份土地所有权证(地契)、30套房屋买卖合同及产权文件、15本不同国家护照、13件电子设备、约140万泰铢疑似泰铢及外币现金、24套公司注册及财务资料,以及6枚公司印章。
经济犯罪打击警察负责人表示,该犯罪集团主要利用泰国人充当“挂名股东”成立公司,以规避外国人不得直接持有房地产的法律规定。调查发现,其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由挂名公司先购入2栋住宅,待找到中国买家后再调整公司股东结构,使房产实际由中国买家控制;二是通过变更公司股东,将3栋住宅转移至中国买家实际掌控;三是由挂名公司先购置28栋住宅,再交由中国人经营的中介公司负责出租或出售。
此外,警方还查获30份已预先签署完成的空白股权转让文件,均由皮亚努及萨空提前签名,以便按照邓豪的指示随时更换公司股东。警方认为,这进一步证明两人只是提供身份协助设立公司,真正的资金来源及经营控制权均掌握在中国籍嫌疑人手中。
目前,警方已依据《1999年外国人经营商业法》,以涉嫌利用泰国人充当“挂名股东(Nominee)”等罪名对涉案人员提起指控,同时案件还涉及违反《土地法》相关规定。后续调查结果将移交泰国土地厅依法处理涉案土地及房产,并继续追查其他涉案的泰国籍及外国籍人员,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