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时报》与“有组织犯罪和腐败报道项目”(OCCRP)8月8日发布的联合调查,美国检方此前在太子集团董事长陈志相关案件起诉书中以“2号共谋者”代称的一名关键人物,被调查媒体确认疑为Chen Sokly,其原名为陈星。
调查资料显示,陈星1986年出生于上海,约于2017年取得柬埔寨国籍,并更名为Chen Sokly,之后还取得塞浦路斯国籍。其过去曾长期在新加坡及美国活动,并在两地拥有商业及房地产相关记录。
根据美国检方此前公布的起诉材料,“2号共谋者”被指负责太子集团内部所谓的“风险控制”工作,主要任务包括掌握警方及其他执法机构针对集团展开调查的相关信息,并负责与外国执法人员接触,以降低执法行动对集团利益造成的影响。
起诉材料还指称,该人物涉嫌利用相关关系影响柬埔寨当地执法工作,并参与处理涉及诈骗园区、加密货币投资诈骗以及洗钱活动等相关事务。
此外,美国检方披露的一份由陈志保存的账本中还出现“2号共谋者”的相关记录。材料显示,2019年,该人物曾为一名身份未公开的外国政府高级官员购买一艘价值超过300万美元的游艇。
《海峡时报》与OCCRP通过柬埔寨官方公报、企业登记资料、国籍记录,以及陈星在新加坡和美国的居住、商业活动等公开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后,认为相关身份信息与起诉书中的“2号共谋者”高度吻合,并据此确认其身份为陈星。
联合调查同时发现,陈星过去曾在新加坡购入一处价值约1100万新元的豪宅,并担任过多家当地企业的董事。此外,他在美国也拥有公司及房地产相关记录。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媒体调查虽然将陈星与美国起诉书中的“2号共谋者”身份对应起来,但陈星本人并未在该份美国起诉书中被正式列为被告,也没有被列入美国针对太子集团采取相关措施的制裁名单。
针对美国方面此前提出的诈骗、洗钱等相关指控,太子集团已公开予以否认。目前有关案件及相关人员的具体法律责任,仍有待后续司法程序进一步确认。